报告导读:本报告从国际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环境及发展、研发动态、供需情况、重点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多方面多角度阐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的预测,最后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投资潜力进行了分析。
制作单位:肇庆市彦心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彦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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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新能源汽车行业综述及数据来源说明
1.1 新能源汽车行业界定
1.1.1 新能源汽车的界定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按照范围的大小,新能源汽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新能源汽车。
广义新能源汽车,又称代用燃料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这类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也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乙醇汽油汽车等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目前存在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包括在这一概念里,具体分为六大类: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醇醚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等。
狭义新能源汽车可以参考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具有新技术、新结构、技术原理先进的汽车。
1.1.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新能源汽车行业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2017》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行业分类为新能源车整车制造(C3612),行业说明为“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1.2 新能源汽车行业分类
1.2.1 按应用市场分类
新能源汽车按应用市场分类可分为新能源乘用车与新能源商用车。
1、新能源乘用车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
2、新能源商用车
新能源商用车是指采用新能源技术的商用车辆,这些车辆采用电池、电动机、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动力系统,以减少对传统石油燃料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新能源商用车主要应用于物流运输、城市配送、公共交通等领域。
1.2.2 按能源供给方式分类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以下为详细分类:
1、纯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是一种采用单一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的汽车,它利用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通过电池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电动机运转,从而推动汽车行驶。
2、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是指驱动系统由两个或多个能同时运转的单个驱动系联合组成的车辆,车辆的行驶功率依据实际的车辆行驶状态由单个驱动系单独或多个驱动系共同提供。因各个组成部件、布置方式和控制策略的不同,混合动力汽车有多种形式。
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是利用氢气和空气中的氧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在燃料电池中经电化学反应产生的电能作为主要动力源驱动的汽车。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实质上是纯电动汽车的一种,主要区别在于动力电池的工作原理不同。一般来说,燃料电池是通过电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电化学反应所需的还原剂一般采用氢气,氧化剂则采用氧气,因此最早开发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多是直接采用氢燃料,氢气的储存可采用液化氢、压缩氢气或金属氢化物储氢等形式。
4、氢发动机汽车氢发动机汽车是以氢发动机为动力源的汽车。一般发动机使用的燃料是柴油或汽油,氢发动机使用的燃料是气体氢。氢发动机汽车是一种真正实现零排放的交通工具,排放出的是纯净水,其具有无污染、零排放、储量丰富等优势。
5、其他新能源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包括使用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的汽车。目前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常规混合动力汽车被划分为节能汽车。
1.3 新能源汽车行业监管规范体系
1.3.1 新能源汽车行业监管体系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体系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个维度,涉及金融、科技、网络与信息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并且,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在资本运作过程中,需主要关注的国家安全方面包括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及外资安全。进一步地,围绕新能源汽车行业,涉及前述国家安全方面的监管要求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网信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
1、新能源车企所涉及的数据安全
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在设计、生产、销售、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中,不断产生海量的汽车数据,包括汽车参数信息、车主个人信息、车辆行驶轨迹、车外信息等各类数据。因此,新能源车企应当谨慎落实数据安全相应的监管要求,避免数据合规风险影响自身经营和未来的资本化运作。
纵观我国数据安全的监管体系,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开启数据安全新时代,工业、电信、交通、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与国家安全机关、国家网信部门一同做好数据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数据安全法》对企业的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提出了以下重点要求,即(1)企业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数据,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2)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3)对数据做分类分级保护,并根据分类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需要进行等级保护备案,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等;(4)加强风险监测,对于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5)企业若存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需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等。
此外,针对汽车行业,国家安全相关部门亦陆续出台专门性规定,要求汽车行业经营实体落实数据安全监管要求,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申《数据安全法》要求,即新能源车企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以及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再如,在《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的基础上,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针对汽车行业出台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汽车数据安全规定》”),从界定汽车数据、明确汽车数据的处理原则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要求。其中,应重点关注如下主要规定:
(1)汽车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涉及的(i)个人信息、(ii)敏感个人信息和(iii)重要数据。《数据安全法》及《汽车数据安全规定》对汽车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数据处理者在处理不同等级的信息和数据的义务与责任也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例如,在处理重要数据时,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风险评估,并向省级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等;在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的基本要求之外,涉及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亦进一步要求数据处理者应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等显著方式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等,同时限定收集指纹、人脸等生物识别特征的信息应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等。
(2)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基本原则
1)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法》明确的数据处理活动范围较广,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并且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汽车数据安全规定》进一步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涵盖新能源汽车行业上下游全链条的各类经营主体,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以实现对汽车行业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风险的有效管理。
2)直接相关原则。《数据安全法》要求数据处理者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汽车数据安全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
3)其他合理有效利用的基本原则。根据《汽车数据安全规定》第六条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
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状态。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合法基础,因此,在未告知驾驶人收集信息的情况下,汽车应当默认不收集信息。
精度范围适用原则,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的覆盖范围、分辨率。
脱敏处理原则,尽可能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为保证行车安全需要,对于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3)汽车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
数据出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处理的重要数据应当储存在境内,《汽车数据安全规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若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未列入重要数据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也应按照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为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评估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操作规范,主要从数据出境评估情形与条件、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双管齐下、数据跨境法律文件的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具体包括:
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属于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之一,因此,汽车数据处理者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前应开展风险自评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明确数据处理者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前,应当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且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应当作为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申报材料。风险自评估重点评估的事项包括数据出境和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出境数据的规模、范围、种类、敏感程度等基本情况,数据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带来的风险,境外接收方履行的责任义务及对应管理和技术措施,数据跨境法律文件是否充分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等等。
数据跨境法律文件应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九条明确了数据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中应当至少包括数据出境的目的、方式和数据方式,境外保存地点、期限,违反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等。
同时,《汽车数据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汽车数据处理者若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其应当向省级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接收者和出境汽车数据的基本情况、汽车数据出境的必要性、在境外进行保存的基本情况等。
此外,结合近期监管动态来看,境内外上市监管机构均重点关注新能源车企的数据安全合规情况,例如,中国证监会在近期公开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相关问询案例中,要求发行人说明开发、运营的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等等;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亦将针对发行人是否出现过数据不合规的情况、是否对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作出相应整改等问题进行问询,以及落实《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数据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等。
2、新能源车企所涉及的网络安全
随着互联网与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除前述数据安全方面的监管要求外,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新能源车企应当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并且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相应的网络安全合规体系。进一步地,为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国家网信办在《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了适用主体、主管部门、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及周期等基本内容。除运营过程中应注重自身的网安合规之外,对于“造车新势力”来说,掌握海量汽车数据的新能源车企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将申报或者接受国家网络安全审查的适用对象限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网络平台运营者”,其中对于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在此需要提示注意的是,《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了“赴国外上市”属于主动申报的情形,企业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上市不属于主动申报的情形。
结合我们过往项目经验,新能源车企存在前述情形(如运营的APP用户超过100万)赴国外上市时,通常会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进行主动申报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此外,企业通常亦会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自身掌握数据的情况进行排查,并且在正式申报前提前与主管部门进行预沟通,以合理安排上市时间表。
从近期监管动态来看,境内外上市监管机构同步关注企业落实网络安全合规情况,例如,要求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说明是否适用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况,以及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等。
3、新能源车企所涉及的外资安全
除前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监管要求外,外资安全亦是企业在资本运作过程中需密切关注的重要事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对于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运输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等特定领域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国家发改委主动申报。同时,中国证监会今年年初颁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指引(“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明确指出“涉及安全审查的,应当在向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场所等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前依法履行相关安全审查程序”。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业务虽并未落入外资安全审查的监管行业范围,但新能源车企仍应关注其配套业务是否涉及有关外资安全审查范围。因此,对于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中国证监会可能结合企业经营业务情况问询是否涉及外资安全审查的情况,若新能源车企涉及外资安全审查,则需要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前完成审查程序。与此同时,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明确规定,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审查认定,境外发行上市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将落入“不得境外发行上市”的情形。因此,新能源车企应当全面评估自身业务是否存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可考虑提前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落入境外上市“负面清单”。
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外资限制经历了逐步放开的过程,整车生产企业不断调整权益架构符合外资准入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限制已全面放开,但部分新能源车企尚有其他配套业务落入外资限制范围,因此,车企需要全盘考量业务模式,搭建合适的上市架构实现资本化运作。
1.3.2 新能源汽车行业标准现状
中国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主要是针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类型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和安全性。
据统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共128项,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共81项。
图表:纯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2 GB/T 18386-2017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3 GB/T 18386.1-2021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
4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5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6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7 GB/T 34585-2017 纯电动货车 技术条件
8 GB/T 36980-2018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限值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2 GB/T 19752-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3 GB/T 19753-2021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4 GB/T 19754-2021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5 GB/T 32694-2021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6 GB/T 34598-2017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系统/加氢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24549-202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2 GB/T 24554-2009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3 GB/T 26779-202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
4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5 GB/T 26990-2011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6 GB/T 29123-2012 示范运行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技术规范
7 GB/T 29124-2012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
8 GB/T 34425-2017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枪
9 GB/T 34593-2017 燃料电池发动机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10 GB/T 35178-2017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氢气消耗量 测量方法
11 GB/T 37154-201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12 GB/T 39132-202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其他系统及部件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24347-2021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2 GB/T 37133-2018 高压大电流线束和连接器
3 GB/T 38661-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4 GB/T 39086-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功能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5 GB/T 40432-202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电驱动系统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18488.1-2015GB/T 18488.2-2015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2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3 GB/T 36282-2018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基础通用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 18384-202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2 GB 22757.2-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
3 GB 38032-2020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4 GB/T 4094.2-2017 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5 GB/T 18387-201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6 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7 GB/T 19836-2019 电动汽车仪表
8 GB/T 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9 GB/T 31466-2015 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电压等级
10 GB/T 31498-2021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11 GB/T 32960.1-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32960.2-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3-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
12 GB/T 37153-2018 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
13 GB/T 37340-2019 电动汽车能耗折算方法
14 GB/T 38117-2019 电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 应急救援
15 GB/T 38283-2019 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车载储能系统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 38031-202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2 GB/T 18333.2-2015 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
3 GB/T 31467.1-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GB/T 1467.2-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
4 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5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6 GB/T 34013-201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7 GB/T 40433-2021 电动汽车用混合电源技术要求
8 GB/T 34014-2017 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
9 GB/T 38698.1-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1部分:包装运输
10 GB/T 34015-2017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
GB/T 34015.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2部分:拆卸要求
GB/T 34015.3-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GB/T 34015.4-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11 GB/T 33598-2017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 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GB/T 3598.3-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3部分:放电规范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图表:充换电系统及接口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20234.1-2023 GB/T 0234.2-2023 GB/T 0234.3-2023 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2 GB/T 18487.1-2023 传导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3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4 GB/T 3465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
5 GB/T 38775.1-2020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8775.5-2021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8775.7-2021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7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 车辆端
6 GB/T 40032-2021 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
7 GB/T 40428-202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第2章: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2.1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2.1.1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现状分析
(一)纯电动汽车技术路线
——电池技术进展情况分析
近年来,全球纯电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受两个关键因素支撑:一是电池技术的提升,二是新型充电技术的普及。电池的性能关乎车辆的续航里程,是影响消费者使用体验的关键;电池约占电动汽车近40%的成本,电池价格是决定电动汽车性价比的关键。
从电池技术方面来看,比亚迪刀片电池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综合优势处于行业前列的一种磷酸铁锂电池,于2020年3月进入量产阶段,相比传统的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体积利用率高、稳定性强、故障率低,兼顾了高安全性和长续航里程。此外,正处于研发阶段、规模化量产蓄势待发的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在电池技术领域的研究热度居高不下。进入2023年,一大批固态电池企业将交付固态电池产品,固态电池迎来大规模量产和装车时代。同时,宁德时代在2023年4月18日开幕的2023上海国际车展上发布凝聚态电池。凝聚态电池是一种新型电池技术,采用了固态电解质来代替传统电解液,相比传统液态电池,凝聚态电池的核心就是能实现超流态,超导态,从而拥有更加优越的稳定性,传导性,即电池更加稳定,容量更大,传导效率更快。
——充电技术对比分析
从充电技术方面来看,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共同作用下,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充电技术不断提升,已建成世界上保有量最大、辐射面积最广、服务车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根据电能传递方式的不同,目前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主要包括传导充电方式的交流充电和直流充电,快速更换方式的共享换电技术,以及无线充电技术。现阶段,交流充电仍是我国主要补能技术,而无线充电技术作为行业前沿技术,正处于研发试验阶段。而从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来看,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电服务网点密度持续增加,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2023年,我国新增公共充电桩92.9万台,同比增加42.7%;新增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245.8万台,同比上升26.6%;高速公路沿线具备充电服务能力的服务区约6000个,充电停车位约3万个。在公共充电桩中,快充桩数量占比已提升至44%。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2023年我国新增换电站1594座,累计建成换电站3567座。
2023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新增338.6万台,同比增长30.6%,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829.2万辆,同比增长33.5%,桩车增量比为1∶2.4,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需求。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技术路线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特点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传统车向纯电动汽车转变的过渡产品,已经成为各大汽车企业应对日益严格的油耗与排放法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产品类型。国外各大车企先后制定了全系列车型插电化与混动化的发展战略,打造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
图表: 主要国家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特点
地区
特点
美国 最具代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有通用雪佛兰的Volt、福特公司的Fusion-Energi和C-MAX等。从技术参数来看,雪佛兰Volit搭载了1.5L发动机与峰值功率为111KW的永磁同步电机作为混合动力驱动系统,采用16kW-h锂离子电池,纯电续驶里程可达 80km,车辆综合行驶油耗仅为1.2升/百千米,节能效果较为显著。
日本 日本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长期以来以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为主,混合动力技术较为成熟,并在此基础上较快地开发出了插电式车型,其主要插电式车型有丰田的 Prius、本田的雅阁、三菱的欧蓝德等,具有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欧洲 欧洲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仍以德系车为主,代表车型有宝马i8与奥迪A6-Le-tron等,与同级别传统车相比,油耗大幅降低。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展趋势
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展趋势来看,国外混合动力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混合动力技术路线的优化;混合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的优化与集成控制;混合动力系统节油率的提升。混合动力技术路线优化方面,结合现有混合动力技术路线多元化的特点,围绕系统构型、机电耦合等关键技术对混合动力系统开展进一步优化。关键零部件优化与集成控制方面,采用高压缩比、高热效率的发动机,并对发动机、驱动电机、动力耦合装置等关键零部件进行轻量化设计,使混合动力系统结构更为紧凑,传动效率更高;同时,对混合动力系统各控制单元进行集成化设计,以提高控制功率与系统的安全性。混合系统节油率提升方面,通过提升混合动力系统的混合度来保证车辆有较长的纯电续驶里程;同时,不断改进混合动力系统的能量管理策略来提高车辆节油率。
近年来,中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上升趋势,技术取得了较大进步,已进入产业化阶段,整车性能也在不断提升。
(三)燃料电池技术路线
——燃料电池汽车特点
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技术方向,对稳定能源供给,改善能源结构,保持汽车产业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国对其关注与重视程度都在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各国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与车辆推广同步实施,超前部署以满足商业化发展需要。
图表: 全球主要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特点
地区
特点
美国 2005年,美国已将氢能列入“主流能源”选择之一,并陆续制定发布了相关推进计划。典型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有氢燃料电池版的福特Focus 与通用雪佛兰 Equinox燃料电池轿车,2款车型主要以租赁方式供客户体验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推广效果。其中,雪佛兰Equinox的电力输出可达到93kw,0-100km/h加速时间为12s,一次加满氢燃料的续驶里程为240km。另外,美国在物料运输领域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动作用较大,多家企业多辆氢燃料电池叉车投入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技术和市场引导作用。
日本 日本长期以来都将氢能利用作为国家战略方向之一,高度重视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也是氢燃料汽车市场化应用较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中,丰田公司的 Mirai和本田公司的Clarity车型,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017款本由 Clarity的续驶里程达到了589km,综合氢耗为3.46L/100Km,已具备与传统能源汽车竞争的优势。
欧洲 在欧洲清洁都市交通及欧盟其他相关项目的支持下,欧盟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的示范运行,推动了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德国戴姆勒–奔驰于2004年在多个地区投入了60辆F-cell燃料电池轿车进行试验,其搭载的高扭矩电动机输出功率高达100kW,续驶里程可达40OKm。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国内外氢燃料电池主要技术参数对比
现阶段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在部分性能上与国际水平基本同步,在燃料电池系统输出功率与低温启动性能等方面仍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相距甚远。从技术路线来看,中国车用燃料电池系统采用“电-电”混合的驱动模式,即燃料电池系统与动力蓄电池混合驱动的方式,以克服燃料电池系统输出功率不足对整车性能的影响,待燃料电池系统技术突破之后,再逐步加大燃料电池系统在混合系统中所占比例,最终实现燃料电池系统全功率驱动。国内外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技术路线对比情况如下。
图表:国内外典型燃料电池汽车主要技术参数对比
对比项
中国技术路线
国外技术路线
乘用车 客车 乘用车 客车
驱动系统类型 能量混合型 能量混合型 燃料电池全功率驱动 燃料电池全功率驱动
燃料电池最大功率(kw) 55 88 114 250
燃料电池(FC)与蓄电池(BAT)混合度 ≈FC50% ≈FC50% FC100% FC100%
燃料电池系统寿命(h) ≈1000 ≈3000 >5000 >12000
资料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2.1.2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供需现状分析
1、全球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
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如下图表所示:2018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为214.8万辆,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573.8万辆。
图表: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
年份
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万辆)
2018年 214.8
2019年 235.6
2020年 324.1
2021年 675.2
2022年 1074.9
2023年 1573.8
数据参考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2、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
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如下图表所示:2018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01万辆,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465万辆。
图表: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
年份
2018-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2018年 201
2019年 221
2020年 286
2021年 650
2022年 1065
2023年 1465
数据参考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第3章: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供需规模及发展痛点分析
3.1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现状
3.1.1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关键技术分析
1. 电池技术: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源泉,相比传统燃油车,对车辆性能和续航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新能源汽车需要依赖先进的电池技术,如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以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充电效率及安全性。
2. 电动驱动技术:新能源汽车采用电动驱动方式,这要求车辆具备先进的电机控制技术以及高效的能量转换技术。通过不断优化这些技术,新能源汽车能够提升运行效率,为驾驶者带来更加优越的驾驶体验。
3. 充电技术:充电技术同样是新能源汽车技术含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速充电技术能够大大缩短充电时间,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此外,充电桩的智能化技术也日趋成熟,通过互联网连接、远程监控和充电服务等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充电体验。
4. 车辆智能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普遍具备智能化功能,如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自动泊车系统、远程控制和智能终端互联等。这些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先进的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人机交互技术的支持。
5. 车辆整体设计与轻量化:为了提高续航里程,新能源汽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普遍采用轻量化技术和优化车身结构。这需要汽车制造商在车辆设计、材料选择以及模拟分析等方面具备先进的技术实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含量将持续提升,推动其更加广泛地普及和发展。
3.1.2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现状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中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汇集了能源、交通运输、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成果。“车能路云”融合发展是从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生态角度出发,为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为核心的汽车、能源、交通、信息等多产业链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车能路云”融合的结构框架如图所示。
图表:“车能路云”融合结构框架
图表来源: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车能路云”系统将汽车、能源、交通、互联网云有机地融为一体,旨在推动产业群协同发展,为使用者提供智能化、网联化、信息化的出行服务与能源管控手段。在“车能路云”系统中,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通过特定通信协议、数据传输标准与智慧道路和云平台进行信息交换,能够获得比单车感知更广阔的视野,显著提升了感知能力,并利用协同决策、协同控制技术优化了车辆的路线规划、动作控制能力,实现智能、安全、节能行驶。同时,在通信过程中,道路端基础设施能够获知特定车辆的行驶意图,结合其感知到的宏观交通流信息,为智能网联汽车保驾护航。此外,在云平台的支撑下,智慧交通系统可以根据历史交通状态与实时交通状态,优化区域乃至城市级交通流,实现精准、高效的交通控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周期中,补能是重要一环。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增多,电网负荷越来越大,而改变无序充电现状,实现V2G迫在眉睫。通过加快先进电子电力通信和能源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由分布式能量采集与储存装置以及各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氢燃料网络等能源节点的融合互通,有利于构建实现新能源汽车与能源网之间能量交换的共享体系。此外,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推动了整个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将绿色电力更多地接入电网;而“光储充换”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路侧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及能源与交通的智能调度是构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车能路云”系统中,云平台发挥“数据大脑”与赋能核心的纽带作用,基于自身通信能力、计算资源以及数据底座,将车、能、路三大系统有机整合,有效提高整体智能化水平,实现大规模车路协同、交通调控与车网互动,为“车能路云”系统在区域乃至城市级应用提供关键支撑。
“车能路云”系统融合发展,标志着智能汽车产业已经进入协同发展时代。“车能路云”融合系统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建设汽车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依托,对推动我国产业转型、能源升级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破解全球智能汽车产业发展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3.1.3 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规划
1、整车基本技术路线
从现在起到2050年,以节能减排为主驱动力,根据产品成熟度的不同,有计划、有安排、有次序地在各领域推广应用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提升技术水平、调整车型结构、提高应用规模,最终实现新能源汽车占我国汽车总保有量的50%。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20年,重点减少汽车PM2.5 排放。
主要在公交出租、物流运输、公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及小型纯电动乘用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该阶段重点发展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支持鼓励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达200 万辆,市场占比为5%~10%,占我国汽车总保有量的2% 以上。
第二阶段:2020—2030年,以节能为主要驱动力,PM2.5 得到有效控制,CO2 排放有所上升。
在全社会各领域大规模推广应用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同时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化并达到一定的产销规模。大力研发、成熟应用清洁发电及氢燃料制备(如利用自产可燃冰等资源发电、制氢)等技术,实现自产气、可燃冰等资源用量超过石油用量。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达2 000 万辆,市场占比为50%左右,占我国汽车总保有量的15%。
第三阶段:2030—2050年,以减少CO2 排放量为主要驱动力,降低全产业链能耗水平。
在全国各领域开始大规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建设完善能满足全面普及燃料电池汽车的基础设施。研发应用更清洁更高效的燃料制备技术,利用太阳能、潮汐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生产燃料。同时扩充燃料类型,积极开发生物质燃料、甲醇、CO等多种燃料类型。到2050 年,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占我国汽车总保有量的50%以上,其中相当部分为燃料电池汽车。
2、动力电池基本技术路线
在关键零部件中,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当前的迫切需求。目前三元层状锂离子电池材料是最有应用前景的高能量密度正极材料,发展方向主要有高镍及高电压两个方向。
高电压三元材料受高电压电解液等配套技术不成熟的限制,短期内还无法大批量应用。而高镍正极材料组合Si基负极是三元动力电池面向300 Wh/kg 以上要求的主要技术路线。
锂离子电池属于封闭体系,其能量提升空间存在一定的瓶颈,因此未来将逐渐被新型电池所替代。当前研究比较热门的下一代动力电池有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燃料电池等。
全固态电池电压平台高,固态电解质比有机电解液普遍具有更宽的电化学窗口,且能阻隔锂枝晶生长,为具有更高能量密度空间的新型锂电技术奠定了基础。当前全固态锂电池还处于试验阶段,商业化还需时日。
锂硫电池以硫作为正极,其理论比能量高达2600 Wh/kg,且单质硫成本低、资源丰富、对环境友好,目前主要存在活性物质利用率低和循环性差等问题。
金属空气电池因为电池阴极活性物质O2可以从环境中摄取而不需要存储于电池体系中,因而具有较高的理论能量密度(~ 11 500 Wh/kg,不包括O2 质量),也因此成为近年来人们研究的热点。
另外一种研发比较热门的新型电池是燃料电池,其独特的异相电催化反应过程,使得不管是氢的电化学氧化还是氧的电化学还原,都可以在Pt/C催化剂表面获得较高的交换电流密度。同时兼具高能量和高功率的工况特性,这恰恰是现代汽车对动力系统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综合来看,未来5~10年内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燃料电池产业化的可能性都较小,动力锂电池在未来几年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3、驱动电机基本技术路线
驱动电机主流路线有异步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其中,永磁同步电机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响应快速、调速范围宽、定位准确等特点,已经成为主流技术。
国内外近期上市的新能源汽车大多采用永磁同步电机,个别企业如美国特斯拉汽车公司采用异步电机。2016年,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中,配套永磁同步电机的比例高达81.7%,而配套交流异步电机的比例则为17.8%。
未来车用驱动电机发展趋势主要包括:
电机的功率密度不断提高,永磁电机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电驱动系统的集成化和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电机与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系统的集成度不断提高;车用电驱动控制系统数字化程度不断加大。
4、混合动力系统构型基本技术路线
目前市面上的混合动力车型,主要匹配有增程式、并联、混联三种系统构型。
增程式构型通过发动机向电池充电,仅由电动机驱动车辆,这样可以使发动机一直在最佳工况下工作且效率较高,即使在城市拥堵工况行驶也可以保持较低的油耗。
但在高速工况下,由于能量传递有层级,增程式构型会造成部分功率的损失,油耗偏高。其代表车型有宝马i3、奥迪A1 e-tron 等。
并联构型大多是在传统燃油车的基础上增加电动机、电池、电控,由电动机与发动机共同驱动车轮,这样能充分利用功率,没有浪费问题,同时也能实现纯电与混动模式两种工况。
并联构型缺点在于,混动模式下由于单电机不能同时发电与驱动车辆,所以发动机不能保持最佳工况,油耗较高。其代表车型有奔驰550插电版、比亚迪秦等。
混联构型则有两个电机,一个电动机仅用于直接驱动车轮,另一个电机即可用于充电,也可输出驱动力。其优点在于,任何行驶工况发动机均能保持最佳转速,油耗较低,但也存在结构复杂、成本较高、开发难度高等缺点。其代表车型有丰田普锐斯插电版、上汽荣威等。
市面上并联、混联构型车型较多。国外实现规模量产的乘用车混合动力系统多使用功率分流、混联系统,传递效率高、节油性能好。
国内目前的混合动力系统仍然以微混和中混为主,混合动力系统的可升级产品(如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主要是基于汽车起动发电一体机(ISG)的构型拓展而来。
自主汽车企业推出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型,多使用并联、串并联系统,综合性能距离国外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在专用发动机、机电耦合装置、系统集成及控制等核心技术方面水平不高,与国外差距较大。
3.3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对外贸易状况
3.3.1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口贸易状况
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量如下图表所示: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量为7.8万辆,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量为15.0万辆。
图表: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量
年份
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进口量(万辆)
2018年 7.8
2019年 15.9
2020年 13.1
2021年 14.0
2022年 12.6
2023年 15.0
数据参考来源:中国海关以及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3.3.2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出口贸易状况
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如下图表所示: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为14.7万辆,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为120.3万辆。
图表: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
年份
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万辆)
2018年 14.7
2019年 25.5
2020年 22.3
2021年 31.0
2022年 67.9
2023年 120.3
数据参考来源:中国海关以及彦心咨询整理,2024年6月
3.3.3 中国新能源车企出海的优势、劣势、机会、挑战
1、出海优势
随着我国新能源车产业的逐步迭代升级,越来越多的车企开始向欧美发达地区出海试水,改变了依赖亚洲和非洲等部分穷国和不规范国家的汽车出口被动局面。2020年,我国新能源车出口22.4万辆,表现较好;2021年,我国新能源车出口59万辆,继续持续走强;2022年,我国累计出口新能源车112万辆;2023年1-7月,我国出口新能源车94万辆,同比增长96%。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出口90万辆,同比增长105%,占比新能源汽车出口96%。目前,中国新能源车主要是出口西欧和东南亚市场。近两年西欧和南欧的比利时、西班牙、斯洛文尼亚和和英国等成为出口亮点,而今年对泰国等东南亚国出口走强。自主品牌的上汽乘用车、比亚迪等新能源车型强势表现。
2、出海劣势
美国IRA法案及欧洲新电池法所造成的贸易壁垒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对我国新能源车企的出海形成一定的障碍,需要长时间的生产实践与交流磨合来克服各种未知的困难。不仅如此,海外对新能源汽车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也与国内的成熟产品存在相当的差异,产品验证上路周期长。除合资品牌如吉利沃尔沃和上汽名爵等,我国新能源车企在海外的品牌效应较弱,品牌附加值较低,如计划在海外市场取得较高收益更需要时间对当地消费者进行教育。
3、出海机会
碳中和政策促进全球汽车产业全面新能源化升级的确定性较高,而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新能源车渗透率还存在较高的提升空间,且欧美传统汽车巨头的新能源转型速度不及预期,目前我国新能源车企的技术先发优势明显。不仅如此,针对东南亚等欠发达地区,我国新能源汽车更是早有在当地建厂的投资布局,本土化生产有利于在成本及税收方面获得一定优势,以性价比较高的车型率先占据市场更能塑造企业品牌形象,培养当地消费者的购车习惯。
4、出海挑战
相对于国内市场,海外新能源车市场的终端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车型的选择偏好与国内消费者存在一定差异:国内新能源车市场以乘用车为主,大部分在售车型为小型乘用车或SUV。欧洲和美国地区对于重型车(如卡车、货车)的需求在20%以上。尤其是在美国地区,对于重型车的需求为22%,超过对于小型乘用车的需求(18%)。因此,我国新能源车企的产品矩阵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区间,且新车型的开发周期较长,多重因素(动力系统设计、车型改造、零部件升级等)干扰易导致产品成功研发的不确定较大。Q
9847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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